校内各有关单位,挂靠省级学会:
为扎实推进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加强全省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发挥高层次科技专家作用,吉林省科协决定开展吉林省科学传播专家团队组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的基本原则
科学传播专家团队组建应遵循“依托学科、立足实际、以用促建、共建共享”的原则。
(一)依托学科。以理科、工科、农科、医科、交叉学科等自然科学专业、领域、行业为单元建设,从各学科领域科技工作者中,遴选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科普能力的专家,组成学科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引领、推动、指导我省学科科普传播工作全面发展。
(二)立足实际。根据自然科学各学科的实际情况,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重点选择需要开展科学普及和传播的学科(专业、领域、行业),组建学科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团队的名称、规模、构成和运作方式等,可以依据学会和学科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三)以用促建。重在为搭建和健全科学普及和传播工作平台创造条件,充分调动所属学会和专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学会和专家领衔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公益性科普服务,通过扎实有效的科普工作推动团队建设,不断提升科普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四)共建共享。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成员单位、高校及科研机构是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的主体,要积极抓好各学科科学传播专家团队的组建工作。省科协将把推进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作为提升科普服务能力和科普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大力推动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充分发挥各省级学会、各单位和科学传播专家在学科和学会科普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科学传播专家的遴选
各省级学会、各单位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同行评议”相结合的方式遴选科学传播专家。所有学科科学传播专家须经所属学会相关专业委员会或工作委员会以上同行组织审核通过,向省科协推荐。对优秀的中青年科学传播专家,各所属学会要注意加强培养、推荐和使用。
科学传播专家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良好的科学道德和学风。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的在职和离退休科技工作者、能工巧匠、乡土人才,学术水平或专业技能得到同行广泛认可。
3.热爱科普工作,积极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方法,在科普管理、科普创作与出版、科普活动、科普传播等方面经验丰富,成效明显。具有连续3年以上科普工作的经历。
4.组织协调能力较强,有一定社会影响力,能引领同行科技工作者、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开展科普工作,身体健康。
三、有关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精心组织,推荐科学传播专家团队。2019年7月24日(星期三)前将《学科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备案表》和学科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实施方案的电子版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jluast@jlu.edu.cn。
校内联系人:李文艳 85166747 13504329593
吉林省科协联系人:管 欣 徐 莹 85685330 85261380
附件:学科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备案表
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普及专门委员会
科学技术协会秘书处办公室
2019年7月17日
学科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备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