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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科学技术协会工作任务
来源: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24日 15:26 点击量:

第一、组织开展跨院系、跨学科、跨领域的学术交流活动,拓宽国内外学术交流渠道,活跃学术思想、丰富交流形式,大力推进新兴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发展和国际前沿领域科技发展。

第二、促进学校与其它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推动自主创新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发挥学校智库资源优势,围绕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的关键问题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题,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第三、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创新,表彰并奖励有突出贡献的教师、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学生,挖掘和宣传学校科技人才中的先进典型,向有关部门举荐优秀科技人才鼓励和引导学生崇尚科学,组织在校学生参加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指导在校高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参与科技实践活动,促进科技后备力量培养。

第四、在校党委领导下密切联系科技工作者,积极宣传党的科技发展路线、方针和政策,建设“吉大科技工作者之家”,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切实维护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根本利益。

第五、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向本科生、研究生、青年教师和科技工作者进行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倡导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营造健康和谐的科研环境。

 第六、调动广大师生参与科普活动的积极性,利用学校丰富的科普资源,面向社会开展科学技术教育和普及活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第七、认真履行作为中国科协的基层组织和省科协团体会员需承担的职责和义务,做好上级科协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配合挂靠在吉林大学的全国和省级、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开展工作,支持科技工作者加入各级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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