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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吉林省科普工作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吉林大学校内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8日 14:06 点击量:

校内各相关单位:

吉林省科协为加强科普工作示范基地管理,推动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科普工作向社会化、经常化和规范化发展,组织开展吉林省科普工作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吉林省科普工作示范基地是指依托教学、科研、生产、传媒和服务等资源载体,面向社会和公众开放,具有特定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功能的场所或平台。主要包括科技场馆类、公共服务场所类、教育科研类、生产设施类及传播服务类科普工作示范基地。科普工作示范基地认定每3年一次,有效期限为3年。

各类省级科普工作示范基地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省内具有一定影响,所从事的业务有较丰富的科普内容,能独立向社会开展科普活动,且当地领导或所在单位领导重视,设有专门的科普工作部门。

(二)常年向公众开放,具备开展科普工作的制度保障,有科普工作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有一定的经费投入用于组织开展科普活动。

(三)方便公众参与,具有固定的科普展示厅和相对固定的科普活动场所,拥有满足科普活动需要的文字资料、图片资料、音像演示设备、器材、模型及科普网站、QQ群、微信公众号等,并能定期更新、补充科普宣传展示内容。科普展出内容主体鲜明、内容丰富,展出形式多样化,风格突出。

(四)具备开展科普工作所需的专职队伍、讲解员和实名注册“科普中国”APP信息员队伍,并定期开展科普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他们的科普传播能力和水平,有效发挥他们的作用。

(五)愿意接受科协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和下达的科普任务,积极参加全省大型科普活动。

另外,申报不同类别科普工作示范基地,还需达到规定的标准(详见附件2)。

二、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收取时间:2019年7月19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

2、报送地点:科协秘书处办公室  中心校区鼎新楼A546室

3、纸版申报书用A4纸打印,一式3份,加盖本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科普活动和单位基本情况的图片或视频光盘1张。

4、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jluast@jlu.edu.cn邮箱。

 

校内联系人:科协秘书处办公室  李文艳  85166747  13504329593

吉林省科协联系人:科普部  梁雪松  85261306

 

附件: 1.吉林省科普工作示范基地申报书

    2.关于印发《吉林省科普工作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科学技术协会秘书处办公室

2019年7月8日

 1.吉林省科普工作示范基地申报书.docx

 2.关于印发《吉林省科普工作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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